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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雄郑西坡)

在民族英雄这四个字的刺激下,郑西坡就像被打了鸡血似的勇猛无比,只见他舞着棍子,一边大喊,一边不顾一切的冲了进去。

结婚人群当时没反应过来,直到有人身上被郑西坡的兵器砸了之后,才知道出事了。

不过,在当时,大家并不知道这是个神经病,还以为是来闹婚的,因为,由于男方的聘礼数目没有达到30万,女方家里一直不同意女儿出嫁。

但是,再闹婚,也不能动手打人啊。

而且,还是拿着凶器打人。

最重要的是,被打的,并不是男方自己或者他家的亲人。

“神经病啊”

大家大骂。

然后,拿的拿石头,拿的拿铁棒,你一拳,我一脚,将郑西坡打得惨不忍睹。

打完后,又将他送进派出所。

派出所的警察感到很奇怪,很费解的看着这个家伙。

因为,这个欠揍的家伙,一口一个大明、一口一句倭寇。

“是个神经病来的。”

终于有警察想到了这一点。

既然是个神经病,那么,警察们也没必要大费周折了。

而且,郑西坡杀倭寇鬼子的这种精神,也很让他们钦佩。

于是,他们好吃好喝的伺候着郑西坡。

将郑西坡关到天黑后,两个警察用警车将他运到另外一个乡的地盘上。

那辆破单车,也一并还给了他。

“走吧,兄弟,越远越好,再也别回来闹事了。”

警车将郑西坡押运到另外一个乡的地盘上。

然后,将郑西坡叫了下来。

并将后备箱里面的那辆破单车,也拿了下来。

“请问两位差爷,这是哪里”郑西坡抱拳问道。

“昂”

长得瘦巴巴的警察骨碌骨碌的转着眼珠子。

然后,随便指着一个方向;“这也是我大明境内,从那个方向走,便能到海边,想杀倭寇,为我大明建功立业,就赶紧往那个方向去吧。”

然后,迅速离去。

看着衙役们坐着轿子一溜烟的走了,郑西坡是感叹不已。

然后,扶起他的汗血宝马,准备借着皎洁的月光,往东边进发。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吱吱吱的声音。

“孙小圣”郑西坡高兴的道。

没错,发出吱吱吱声音的,就是那只可怜的小猴子,只见它一听到郑西坡在叫它,赶紧从一块石头后面蹦了出来,然后,紧紧搂着郑西坡,接着又转又跳。

“孙小圣,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吱吱吱。我一路跟来的”小猴子回道,眼泪不停的往下掉,很快,它又紧紧搂着郑西坡的大腿,生怕他不要自己了似的。

“对不起,兄弟,让你受罪了。”

郑西坡很愧疚的抱着小猴子,他发誓,等自己成为民族英雄后,不但要对待亲人一样的对待它,还要给它请一个保姆。

另外,等它长大后,再给它娶一个猴媳妇。

借着月色,这一人一猴,又上路了。

一路上,郑西坡又闹出了不少笑话。

当然,再荒唐,郑西坡也没有荒唐得像堂吉诃德那样、会拿风车当巨人、拿羊群当大军、

什么人都拿来当骑士,非要跟人家单挑不可。

三天后的一个黄昏,这一人一猴来到一个村子里。

刚进村口,郑西坡就听到里面有很大的喧哗声音。

“兄弟,你在这里等着,我到里面去看看是什么回事。”郑西坡对小猴子说,然后,骑着他的汗血宝马,一摇一晃进村了。

进村后,原来,是一个戏班子在台子上在唱花鼓戏。

这部花鼓戏叫陈世美休妻,讲是是古代一个叫陈世美的书生,考中状元之后,为了当驸马爷,狠心休掉家里的原配妻子,后来皇帝知道了,勃然大怒,把他推到午门斩首。

郑西坡进村的时候,正好演到陈世美在朝廷被皇帝审问,于是,在郑西坡眼里,这个戏班子便不是戏班子,而是文武百官。

戏台子也不是戏台子,而是大明朝廷。

穿着皇帝戏袍的戏子也不是戏子,而是嘉靖皇帝。

看到这一幕后,郑西坡同志无比激动,赶紧跑到戏台子上,噗通一下跪在地上,然后三叩九拜,嘴里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啊”

戏子们都吓了一跳,不知所措的看着眼前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神经病。

在郑西坡一阵胡言乱语后,戏子们才明白过来。

原来,此人真是个神经病。

不过,胆小怕事的戏班子,为了不惹麻烦,故意赐封郑西坡为救国大将军,然后,为了打发他赶紧离开,又命令他速去前线杀倭寇。

“谢皇上”郑西坡叩拜。

接着,激动的走下戏台。

奇葩的是,在这个时候,台下的观众们还不知情,还以为是戏班子客串出来的一个桥段,都乐得哈哈大笑。

回到村口后,他抱着小猴子是又搂又亲。那种兴奋的心情,用笔墨无法形容。

当然,身上的职务这么高,他的责任感也更大了,要知道,他现在可是大明的救国大将军啊,为了大明,哪怕是粉身碎骨,他都是勇往直前,在所不辞。

一番激动后,一人一猴又开始上路了。

这一路上倒没出什么漏子,幸苦跋涉二十天后,根据打听来的消息,我们伟大的郑西坡同志得知,大海就在前面不远了。

“哈哈,我大明救国大将军郑西坡建功立业的机会,终于来了”

郑西坡是激动得哈哈大笑,他仿佛看见自己已经成为了民族英雄的画面。

这天上午,烈日如火,铄石流金,郑西坡跟孙小圣都热得满头大汗。

走到一个小坡下后,郑西坡翻身下马,带着孙小圣树下休息。

“吱吱吱”孙小圣高兴得手舞足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咱兄弟俩终于到了。”郑西坡感叹不已,然后从烟盒拿出一根烟,将它点燃,问孙小圣抽不抽

当然,在他眼里,这不叫烟,而是叫福寿膏,因为大明王朝是没有烟草的。

见救命恩人拿烟给自己抽,孙小圣又是手舞足蹈起来,然后拿着烟,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

本来猴子是不会抽烟的,但孙小圣不一样,跟救命恩人在一起呆久了,它也学会了抽烟,而且烟瘾比郑西坡还大。

一根烟你一口我一口的很快抽完了。

这时,郑西坡又从烟盒抽出一根,因为他此时太激动了,所以,就破了一次例。

这支烟也很快被郑西坡和孙小圣抽完了,这时,郑西坡将最后一支也掏了出来。

“兄弟,今天咱哥俩,就抽个饱。”郑西坡高兴地说,接着,将最后一根烟也点燃了。

抽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出现几个学生,他们正嘻嘻哈哈地路过。

郑西坡见状,赶紧迈了过去,然后抱拳问;“各位小兄弟,请问这里离大海还有多远”

“大海”一个胖乎乎的学生感到很纳闷,嘴里不停在嚼槟榔。

“正是。”

“哦,你说的是海边”

“言之有理。”

“你问这个干什么”胖子吃惊地看着郑西坡。

“实不相瞒,本人是当朝救国大将军,官居正三品,受当朝皇上圣旨,本将军要赶往海边去杀倭寇。”郑西坡抱拳,目光坚毅,声音铿锵有力。

“啊”

这几个学生都是逃学的,虽然都很顽皮,但听了郑西坡的话之后,依然都愕得目瞪口呆,然后,面面相觑。

“莫名其妙。”

看着眼前这个灰头土面衣衫褴褛的叔叔,再加上郑西坡满嘴胡言乱语,他们很快明白过来,这是一个神经病。

这几个逃学生本来都是捣蛋鬼来的,现在,一个这么好的整人机会摆在眼前,肯定是不会放过。

于是,一个长得最瘦的、肚子里的坏水也是最多的那个学生,狡黠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大水库,告诉郑西坡;“看,大海就是那里,那就是大海。”

说完后,这个小混蛋还故意哭丧着脸告诉郑西坡,说最近倭寇经常来侵犯,他们抢了好多东西,还杀了好多人。

“岂有此理,可恶的小鬼子。”郑西坡听了之后勃然大怒。

勃然大怒之后,他抱拳道;“各位小兄弟们,为了我大明江山,为了我大明的黎民百姓,本将军先告辞了,你们日后如果有什么事情,尽管来找本将军就是了。”

然后,这家伙骑着汗血宝马,无比激动地往海边赶去,由于太激动了,所以,连孙小圣也忘记了带。

还好,孙小圣很机灵,它赶紧吱吱吱地追了上去。

这一幕把这几个逃学生又看傻了。

“那不是猴子吗”

“是啊,是猴子。”

“唉,好可惜,怎么刚才没看到呢要不今天中午可以吃烤猴肉了”

说来也巧,就当郑西坡赶到海边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出殡队伍在路上。

这个出殡队伍,浩浩荡荡,有数百人之多。

队伍中,铳声、鞭炮声、锣鼓声、唢呐声、洋鼓洋号声、什么声音都有。

另外,还有许多龙灯、花圈、旗帜。

本来纯粹是支出殡队伍而已,但在郑西坡看来,却成了倭寇大军。

尤其是那数十面大小不一的送葬旗帜,在郑西坡眼里,完全就是倭寇的太阳旗来的。

于是,这个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骑着他的汗血宝马,提着他的贴身兵器长矛,嘴里高呼着杀鬼子,然后,不要命的冲了过去。

结局很惨,这次,这个民族英雄,不但被沉浸在悲伤之中的送葬队伍揍得鼻青脸肿,而且,还被扔到了水库里。

要不是幸亏孙小圣,这个空前绝后的民族英雄,就成淹死鬼了。

几天后,郑西坡的老婆知道了郑西坡的下落,将他从当地一家医院接了回去。

回到家里后,在大家苦心婆口开导下,郑西坡终于清醒了。

“什么这不是明朝而是二十一世纪”郑西坡瞠目结舌。

“是啊,这不是明朝,是二十一世纪,你看马路上的汽车,还有天空中的飞机,还有手机、电视机、电脑、明朝有这些东西吗”郑西坡的老婆道。

“好像是啊。”郑西坡同志若有所思。

清醒后的郑西坡、得知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而不是明朝,他感到非常震惊。

既然不是明朝,而是二十一世纪,那么,郑西坡同志也断绝了荒唐的念头。

当然,他没有怪罪于网络小说,更没有怪罪于写穿越历史文的那些作者们。

要怪,只能怪自己太糊涂了。

不过,再糊涂,心中的民族英雄梦想,仍然没有湮灭。

要如何实现这个梦想呢

郑西坡想了想,决定用文字来实现。

于是,郑西坡在一家名为起点站开通了一个作者帐号,至于笔名、也叫郑西坡。

在起点的平台上,郑西坡专门写穿越历史文。

他要用这种方式,来实现心目中那个伟大而又神圣的民族英雄梦想。

郑西坡写的第一本小说叫我的明朝生涯。

这是一本穿越历史的网络小说,以杀倭寇为主。

让郑西坡颇感意外的是,这本书居然一炮而红,点击率上亿,均订超过五万。

这本书的走红,使得他跟月关和孑与2一样红的历史大神作者。

因为这本书,郑西坡没有再在鞋厂受苦受累了,而是成了一名专职的网络小说作家。

后来,每当回忆那段荒唐的过去时,郑西坡同志总是唏嘘不已。

不过,他一点也不觉得荒唐,反而觉得很自豪。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郑西坡振臂高呼,然后,背着双手,仰望着深邃的蓝天,仿佛自己也穿越到历史中那些乱世之中去了似的。

本人短篇小说,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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